诚恳的态度是写申请书必须具备的原则,要想进一步解决我们的诉求,写好相关的申请书是很重要的,以下是92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重新做鉴定申请书7篇,供大家参考。
重新做鉴定申请书篇1
申请人:
监护人:
被申请人:滨州市优抚医院,负责人地址:长江一路与渤海十一路路口向西路北。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申请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日xx日下午二点多,原告在滨州市优抚医院被人打伤,伤至颈部,左侧眉弓受伤,在被告处简单缝合,被其送往滨州市医学院附院,入院诊断为颅脑外伤,颈脊髓损伤,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附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原告被迫转院到滨州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过中心医院的治疗,出院时不能自行小便,厌食,对光反应灵敏,完全不能自理。现在申请人已经出院,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等进行鉴定,特向贵院申请,请法院批准。
重新做鉴定申请书篇2
申请人: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张千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内出血,肺部挫裂伤及右下肢骨折。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重新做鉴定申请书篇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目的:
依法对某医学中心对被申请人作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通则(试行)》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第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接受被申请人委托作出司法鉴定书违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司法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没有接受司法机关的指定,在被申请人还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为其进行鉴定违法。
第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确认伤情,依据没有注明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的x片作出鉴定结论违法。
被申请人受伤经过康复治疗后,伤势可以有所好转,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应当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根据恢复情况作出鉴定结论。另外,被申请人提供的x片没有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无法证实是针对被申请人伤情所拍的,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却据此认定被申请人伤情,依据何在??!!
二、法院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予以采纳,程序违法。
申请人在对司法鉴定书进行质证时,仅表示对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内容是否有异议并没有明确表态司法鉴定书内容部分并没有经过当事人质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院采纳程序违法。
三、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熡伤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熜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即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亦非莱西市人民法院指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 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批准。
此致
某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重新做鉴定申请书篇4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缁博支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临缁区梧台镇村1组13号
负责人:______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王霞
申请事项:申请人对(20xx)城民初字第51号案件的伤者王霞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依法提起重新鉴定申请。
事实与理由:王霞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本案原告诉称,被申请人因交通事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申请人对该鉴定结论有异议,理由如下:
一、本案中,被申请人单方委托有关部门做出了伤残鉴定,该行为使申请人无法了解其与鉴定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事由。被申请人在未经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选择鉴定机构,使申请人丧失了与被申请人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权利。违反了新《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二、鉴定报告对被申请人所做的伤残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故依法应重新鉴定或者不予采信。申请人认为该鉴定结论在没有指出其鉴定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情况下,鉴定机构将被申请人定为九级伤残,其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三、原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对该份结论依法不应采信。依据《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三十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二)??(三)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五)??(六)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而本案中的原鉴定结论全文中即没有就鉴定过程中所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进行说明,也没有就鉴定人鉴定资格予以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及第二十五条与二十九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同意委托其他有权鉴定机构对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四:原鉴定人拒不出庭进行质证,故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其违反了新《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另,申请人就本案伤者的受伤情况已经咨询相关医学专业人士,其伤情不能构成九级伤残。
综上,恳请贵院准予对王霞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此致
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缁支公司
20xx年 1 月30 日
重新做鉴定申请书篇5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申请请求
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司百灵的伤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禁止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护理期作出鉴定,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二、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缺乏法律根据,适用评估标准错误。
经过庭审质询,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意见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我们国家目前有任何规定允许交通事故可以参照工伤标准的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评定程序、评定依据及价值取向截然不同。本案的原告司百灵是交通事故受伤,对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评估以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为依据,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作为本案评估的法律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三、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结论明显错误。
虽然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适用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但是根据此规范5.7—5.10之规定,五级至十级伤残均无护理依赖。在无护理依赖的前提下却做出司百灵需终生护理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
四、经过庭审质询本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首先,为确保本次鉴定的客观性,鉴定人应当分别接受质询,因为鉴定人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与证人相同的意义和价值,不分别接受质询定会影响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其次,本案的鉴定人之一薛长年拒绝回答被告方的质询,这和只有一个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依据不足,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特向贵院申请重新鉴定,望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月x日
重新做鉴定申请书篇6
_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___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______;家住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刘家镇三合村七组,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本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16:30左右,在______工作过程中,本人__________________(受伤经过)。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第一时间将本人送进______康复医院急诊入院治疗,经医院初步诊断结果为:左足重物砸伤术后第4、5趾不全离断,第3趾甲粗隆骨折,第五跖骨头骨折。现已出院,正在进行恢复锻炼。
现本人需要办理工伤保险赔付等相关事宜,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望办理为谢!
此致
敬礼!
重新做鉴定申请书篇7
被申请人:xxx,女,x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周秀玟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xx年2月27日已经贵院立案审理。在被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委托郑州市贵医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所做的贵(20xx)临鉴字第18号《鉴定意见书》提出异议。
主要理由如下:
一、该鉴定意见中的检查关节活动度结果不符合客观事实,构成伤残的依据不足。
司法鉴定检验所见,被申请人左膝关节活动明显受限,屈曲00-800,伸展800-00。而根据郑州市骨科医院20xx年12月15日记载的《出院记录》(即第二次住院取内固定)为:患者入院时左膝关节活动正常,左下肢行走步速、步态正常。dr片:左胫骨平台骨折术后,骨折端对线对位良好。20xx年12月12日手术取出钢板。出院情况:左膝关节及左踝关节活动正常,膝关节可屈曲90度。
从病历记载的内容来看,被申请人出院时左膝关节活动正常,活动度已经达到90度,但伤残鉴定竟然只有80度,显然该鉴定结果不符合客观事实。按照出院时的情况,被申请人的左膝关节活动功能正常,不可能达到丧失没有达到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被申请人不构成伤残。
二、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郑州市贵医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而该鉴定检验结果与客观事实不符,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人民法院批准。
此致
郑州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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