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灵活调整和改进是确保其合理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以下是92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供热工程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供热工程合同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热换热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换热站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日
2、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总工期:_____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__________元/m?(建筑面积、含税价)
b、换热站土建工作内容:放线、土方开挖及外运、混凝土浇筑、基础防腐回填、换热站房砌筑、内外墙抹灰及装饰装修、设施恢复、工程资料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工程总价=图纸设计建筑面积×_____元/m?
(2)付款方式:基础施工及回填完毕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房屋主体完工付三日内工程总造价的___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及全额工程发票后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剩余_____%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2、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1份,施工技术资料3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权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调换或补齐。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任务,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价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负责运送到施工现场,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如果材料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用于工程项目,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被拒绝的材料,以满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若系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1、施工当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用电及安全防护工作,并标有醒目的标识牌,夜间有路灯加维护网,若行人在过路当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2.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15日内,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不予回复的视为验收合格。
十工程质保
1、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2、保修期限:1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因履行保修义务而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维修费、材料更换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4、如果乙方在上述指定期限未能安排保修,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按时交工,因乙方原因
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十二其他事项
1、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热工程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间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_______。
第三条:工程范围_______。
第四条:质量标准___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承包人___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七条: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付款办法:_______。
第九条: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本工程范围内的_______工程,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完成交工。_______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总承包人收执___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___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热工程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_________》装修工程合同附件。
一、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
1.达标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建材保证:甲方保证本工程涉及自购建材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乙方对因甲方自购建材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超标不负责任。
3.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4.验收时间:检测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之6.0.1条款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_________日内进行,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5.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的机构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6.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检测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7.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乙方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8.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过程。
此等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9.验收证书:由合同第5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结果证明文件,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的要求。
10.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证书,不达标的,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装修合同;□扣装修款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
11.检测费用支付:应由_________方一次性垫付,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由甲方承担;不达标则_________;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13.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工程合同篇4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公共建筑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用热面积、供热方式等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北京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采暖建筑规划用途:□ 公共建筑 □ 居住建筑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
3.采暖建筑面积 ___ ___ 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 ______ 平方米,居住建筑 ______ 平方米。
4.热源建设型式:□ 外接热源 □ 自建热源 □ 其他: ___ 。
5.热源种类:
□ 城市热力 □ 燃气锅炉 □ 燃煤锅炉 □ 其他:___ 。
6.建筑物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室内采暖系统型式:
□ 散热器 □ 地板辐射采暖 □ 空调 □ 其他: ______ 。
第二条 供热计量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约定供热计量方式如下:
1.在建筑热力入口、相应热力站应当安装热量表和流量调控装置。
2.热量结算方式:
公共建筑:采取楼栋计量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 热力站 □ 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
居住建筑:采取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以单栋楼为整体进行热量结算,建筑物内采用分户热计量技术进行热量分摊。
3.楼栋热量表类型 :
□ 超声波热量表 □ 电磁式热量表
□ 其他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楼栋热量表安装在建筑热力入口专用表计小室中,专用表计小室设
置在:□ 建筑地下室 □ 建筑楼梯间
□ 其他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居住建筑分户热计量技术为:
□ 通断时间面积法:
通断执行器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
数据采集方式:□ 手抄表式 □ 远传式
□ 其他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热分配计类型:□ 蒸发式 □ 电子式 □ 电子远传式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户用热量表法:
户用热量表类型:□ 超声波热量表□ 电磁式热量表
□ 其他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流量温度法。
如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对供热计量方式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5.室温调控方式:
□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 地板辐射采暖恒温控制??
□ 空调室温自动控制系统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除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外,经双方协商,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甲方应当于 ___ 年 ___月 ___ 日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及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按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产品标准,结合运行管理实际,本着计量精确、技术先进、方便使用和维护的原则,对供热计量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和施工安装等方面于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技术要求。
3.甲方应当对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复核。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一。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委托设计,并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和有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确定采购方案并首次检定供热计量装置。乙方确定的采购方案应当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承担供热计量装置采购及首次检定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签订的进货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全额支付货款。
5.乙方应当在签订进货采购合同之日起 ___ 日内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并对质量进行验收,保证所采购的热计量装置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经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乙方应当将验收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供供热计量装置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乙方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退货所产生的重新进货费用及损失。
6.乙方应当与供货方签订书面进货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产品要求、供货时间、保修内容、保修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因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事项。
7.甲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单位,乙方应当指导该安装单位进行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
8.甲方应当做好乙方与设计、安装、施工及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项目验收和移交管理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甲方应当提前 ___ 日通知乙方参加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未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的,甲方不得组织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
如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合格,乙方应当在《采暖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附件二)和《供热计量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附件三)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不符合附件一中的技术要求的,甲乙双方不得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___ 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自资料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运行、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文件资料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拖欠支付各种应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
___ ‰的违约金。
3.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经验收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对建筑和供热系统进行改造,使其满足供热计量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采购的供热计量装置不合格或未按照约定时间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货款 ___ ‰的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组织)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 份,双方各执 ___ 份。本合同正文、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供热工程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民用建筑的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对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2.开发建设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在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签订本合同。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均应当向对方出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4.本合同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不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5.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6.本合同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1)供热计量:是指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的热计量,包括热源、热力站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热力入口)、用户用热量的计量。
(2)供热计量装置:是指热量表以及对热量表的计量值进行热分摊的、用以计量用户消费热量的仪表。
(3)热量结算点:是指供热方和用热方之间按照该处热量表计量的热量值直接进行贸易结算的位置。
7.本合同约定的供热计量方式,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写入房屋销售合同,供热单位应当写入供热采暖合同。
8.本合同即为《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容发〔20__〕98号)和《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京政容发〔20__〕19号)所指的《供热计量装置分项工程建设专项合同》,双方应当妥善保存本合同,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供热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公共建筑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用热面积、供热方式等
1.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北京市 。
2.采暖建筑规划用途:□ 公共建筑 □ 居住建筑
□ 其他: 。
3.采暖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 平方米,居住建筑 平方米。
4.热源建设型式:□ 外接热源 □ 自建热源 □ 其他: 。
5.热源种类:
□ 城市热力 □ 燃气锅炉 □ 燃煤锅炉 □ 其他: 。
6.建筑物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
?
7.室内采暖系统型式:
□ 散热器 □ 地板辐射采暖 □ 空调 □ 其他: 。
第二条 供热计量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约定供热计量方式如下:
1.在建筑热力入口、相应热力站应当安装热量表和流量调控装置。
2.热量结算方式:
公共建筑:采取楼栋计量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 热力站 □ 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
居住建筑:采取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以单栋楼为整体进行热量结算,建筑物内采用分户热计量技术进行热量分摊。
3.楼栋热量表类型 :
□ 超声波热量表 □ 电磁式热量表
□ 其他类型: ;
楼栋热量表安装在建筑热力入口专用表计小室中,专用表计小室设
置在:□ 建筑地下室 □ 建筑楼梯间
□ 其他位置: 。
4.居住建筑分户热计量技术为:
□ 通断时间面积法:
通断执行器类型: 。
数据采集方式:□ 手抄表式 □ 远传式
□ 其他类型: 。
□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热分配计类型:□ 蒸发式 □ 电子式 □ 电子远传式
□ 其他: 。
□ 户用热量表法:
户用热量表类型:□ 超声波热量表 □ 电磁式热量表
□ 其他类型: 。
□ 流量温度法。
如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对供热计量方式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5.室温调控方式:
□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 地板辐射采暖恒温控制??
□ 空调室温自动控制系统
□ 其他: 。
第三条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除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外,经双方协商,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及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按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产品标准,结合运行管理实际,本着计量精确、技术先进、方便使用和维护的原则,对供热计量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和施工安装等方面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技术要求。
3.甲方应当对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复核。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一。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委托设计,并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和有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确定采购方案并首次检定供热计量装置。乙方确定的采购方案应当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承担供热计量装置采购及首次检定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签订的进货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全额支付货款。
5.乙方应当在签订进货采购合同之日起 日内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并对质量进行验收,保证所采购的热计量装置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经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乙方应当将验收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供供热计量装置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乙方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退货所产生的重新进货费用及损失。
6.乙方应当与供货方签订书面进货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产品要求、供货时间、保修内容、保修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因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事项。
7.甲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单位,乙方应当指导该安装单位进行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
8.甲方应当做好乙方与设计、安装、施工及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项目验收和移交管理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甲方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参加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未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的,甲方不得组织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
如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合格,乙方应当在《采暖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附件二)和《供热计量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附件三)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不符合附件一中的技术要求的,甲乙双方不得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自资料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运行、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文件资料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拖欠支付各种应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 ‰的违约金。
3.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经验收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对建筑和供热系统进行改造,使其满足供热计量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采购的供热计量装置不合格或未按照约定时间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货款 ‰的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
?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组织)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正文、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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