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的确定可以帮助我们预测听众的反应和需求,从而更好地调整演讲稿内容,优秀的演讲稿需要根据听众的需求和反馈进行相应的调整,下面是92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知法守法懂法的演讲稿精选5篇,感谢您的参阅。
知法守法懂法的演讲稿篇1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要讲的主题是“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请问各位同学,在校园里时你是否能够克制自己不把零食带进教学区?是否能坚持不把随身听、小灵通等物品带进教室?自修课上,你是否能克制自己想讲话想闲聊的欲望?如果没有别人看见,你是否会把手中的垃圾轻易的随地一扔。再请各位同学低头看一下自己的校徽,今天是否戴好。以上这些听起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小事不小。何况我们富春高中有二千七百名学生,任何事,乘上二千七百,所得的结果就绝不是什么小事了。
有的时候,因为没有人看到,没有人约束,我们某些同学往往会做一些有违纪律的事,还窃喜没有被人发现。殊不知,这样对我们来说是有害无利的。
有很多犯大错的人,就是因为当初对自己的一次放纵,而彻底冲破了自我约束的底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又有多少人,只因放宽自我,而变得张狂,最终导致了失败。纪律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该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为了让这根准绳更坚韧,所以我们要学会严于律己。我们不能奢求每时每刻由他人来约束你,来纠正你。更多的时候只有自我约束。因为只有自己,才能了解自己,明白心里的放纵,随时可以准备规范自己。这也是“纪律”这根准绳所期望的最好伙伴。
有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具体表现,是宪法所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青少年思想品德修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人,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个人的言行必然会影响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社会正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一支部队的战士不守纪,则会屡战屡败;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守法,就会身死国灭。同样,在一个学校里,假如学生没有纪律意识,不去遵纪守法,则整个学校就会一团糟。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能保证每一个人得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各位同学,作为公民的我们,要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作为学生的我们,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们不能将“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这几个简单的字作为口诀背诵,而是要将其像烙印一般附在思想的尖端,促使你的人格在崇高的火焰中锤炼,使坚韧的意志与高尚的品质伴随你一生,让“严于律已、遵纪守法”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于我们美好的学习和生活。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在“人”这个大字上,抹下苍劲有力的一笔。
我的讲话完毕!
谢谢大家!
知法守法懂法的演讲稿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你做什么都必须有规矩,否则你什么也做不了。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人民法制观念普遍完善,公民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不断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国家的捍卫者和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繁荣祖国的希望,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
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中学生处于生理、心理生长发育阶段,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培养法律意识,从小教育学生,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非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同志说:“法制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习法律基础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守法的好公民。
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要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用正确的法制观念影响身边的人,推动身边的人建设社会主义,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与法律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唯一途径。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认识法律,遵守法律,保护法律,为实现依法治国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知法守法懂法的演讲稿篇3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当你觉得受了欺负,受了委屈,怎么办?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打架是最愚蠢的行为,发生矛盾和摩擦要立即向老师或家长说明情况,请老师和家长协助处理,相信学校、老师和家长一定能够正确的处理,这样才是处理问题正确途径。家庭、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要从中受到警示,受到启迪,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对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中提出的一项要求。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就叫遵纪守法。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而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我们必须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荣辱,明是非。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健康成长。“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的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知法守法懂法的演讲稿篇4
随着祖国的日益发展,社会上那些不良行为也时时发生。作为为21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懂得“遵纪守法”。所谓的“遵纪守法”也就是遵守纪律和法律制度。作为新世纪的人才,就应该人人争作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我们应该处处重视学校、社区、社会、国家的纪律和法律,不可视而不见,要有一种严于律已,决不违反的态度。把违反纪律当做一种可耻的行为。
除了遵纪,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了解法律,就会受到别人的欺负,或是走上不轨之路。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些和我们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掌握一些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条文,并用法律缓解纠纷、矛盾。
在生活中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事情。例如:闯红灯、横穿马路、破坏公共财产、打架骂人、欺负弱小……假如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决不能袖手旁观,要及时的加以劝阻,承担起一个小学生应尽的责任。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有一个初二的中学生,他小学时成绩名列前茅,可是由于在初中迷恋上了网吧,不能自拔,成绩直线下降,还学会了打人、骂人。以至于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监狱。当人们问他时,他后悔地说:“当初我沉迷于网络,就感到杀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杀一个人就能拿到一些钱……我真后悔我迷上了网络啊!”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上网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啊!
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比如有些人为了方便,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也一样冲过去。“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知道。我想:这跟一个人的素质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不太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像这样的事在当今社会上随处可见,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大事”,只有触犯法律条文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不能光凭纸上谈兵,要从日常生活做起。比如: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助别人为快乐;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的成长,为了我们的美好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已,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吧!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知法守法懂法的演讲稿篇5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一个由xx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标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我通过网络也得知只要年满16周岁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了的,就是说只要你年满16周岁,犯了刑法就可以判刑的,但是没到18周岁的话不可以判死刑。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光明战士;法律,是慈祥老人;法律,是严厉智者。所以,我们要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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