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一篇申请书之后,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诉求有合理的解决,你知道申请书在写的时候有哪些需要强调的事项吗,下面是92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l病鉴定申请书推荐7篇,感谢您的参阅。
l病鉴定申请书篇1
申请人:xx建筑工程公司,公司地址: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请求事项
对以下争议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一)增加、变更工程量的`价款。
(二)已报预算未审定的工程款。
(三)工程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调增价款。
(四)被告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的人工机械台班费等各项损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xx民初字第x号)已由贵院立案审理,由于:
(一)双方对结算方式作出了完全不同的约定;
(二)施工中增加、变更的工程量较多;
(三)非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顺长、多次停工;
(四)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超出商业风险的巨幅上涨。
(五)索赔数额和最终结算无法达成一致。
(六)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以及《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xx省高法〔20xx〕xx号)》的规定“对于工程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可以通过评估或者鉴定的方法确定工程价款”;“合同对工程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工程竣工后,当事人双方又不能达成结算协议的,也无法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审计部门对工程款的数额予以审定”。
基于以上理由,特此申请对有关专业问题就行司法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xx省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建筑工程公司
xx年xx月xx日
l病鉴定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对我的人身伤害程序作法医鉴定,从而确定是否应当追究对方当事人程xxxxxx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xxxx与对方当事人xxxxxxxx同住在xxxxxx乡xxxxxx村,是邻居。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因xxxxxx纠纷,发生口角厮打,在厮打中,xxxxxxx被xxxxxx打伤,随后被送到xxxxxxx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现已出院,总计花医疗费xxxxxxx元。对方当事人xxxxxxx除了应当承担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以外,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经xxxxxxx县人民医院诊断,xxxxxxx的左耳鼓膜穿孔,右手无名指骨折,因此,造成此严重后果的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犯罪。xxxxxxx不能只赔偿xxxxxxx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就算了事。为了证明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对xxxxxxxx的人身损害情况进行法医鉴定,以便确认对方当事人xxxxx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xx年xx月xx日
l病鉴定申请书篇3
申请人:___,男,汉族,19__年_月_日出生,住湖北省
申请事项:
依法对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__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__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的签名“___”是否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____)鄂0106民初___号申请人___诉被告王__姓名权纠纷一案,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__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__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___”签字均非申请人所写。上述文件中的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代理人:___律师
__年__月__日
l病鉴定申请书篇4
申请人:张学辉,xxxx事务所律师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c区九层,
电话:xxxx 传真:xxxx
申请事项:
作为吴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申请人对公诉方提出的,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有异议,特此申请重新鉴定事实与理由:
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检验情况"表明,被检人宗某某"左额面部至左颈项部(左耳廓前)见18*15cm的块状增生疤痕及色素改变,左下颌部及左颈项部较明显,颈部活动受限"。其"检验意见"为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评定重伤。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的规定是:"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申请人认为,(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认定的只是被检人"颈部活动受限";而"颈部活动受限"与重伤标准规定的'"颈部活动严重障碍"是不能划等号的,两者程度的差距是明确的;同时也未表明被检人"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因此申请人认为,本案被害人宗某某损伤既未达到"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程度,也未达到"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程度,被检人伤势不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关于重伤规定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重伤。
同时,申请人认为,被害人宗某某伤势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四十五条(二)"头、手、会阴部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规定,构成轻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规定,辩护人申请对被害人宗某某伤情重新鉴定。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学辉律师
20xx年x月x日
l病鉴定申请书篇5
尊敬的公司领导:
自20xx年1月9日加入某某某保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一名新入职的员工,不知不觉已
经过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这一个月里,让我感受到了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
这虽然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但是我一直很珍惜并且热爱这份工作,对于这份工作我将一直秉着谦虚谨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以及领导安排的任务。由于自己对这个行业才刚开始接触,之前的工作虽然有一定相关性,但是很多之前工作经验在这里还是用不上。所以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前辈和同时学习,对于公司的制度和规定都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另外,我自己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很好的协调及沟通能力,在工作中能积极配合领导及各部门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热心帮助其他同事,与人相处和谐融洽。
当然自己也清楚自己工作中还有很多的不足与缺点,如对公司的整个业务流程很不是很熟悉,对担保知识掌握的还是不够,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还不够扎实。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根据公司规定,我特向领导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的机会!
申请人:某某某
日 期:208
l病鉴定申请书篇6
申请人: xxx,男,xx族,xxx年09月01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住所地:广东省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xx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xx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xxxxxx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l病鉴定申请书篇7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缁博支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临缁区梧台镇村1组13号
负责人:______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王霞
申请事项:申请人对(20xx)城民初字第51号案件的伤者王霞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依法提起重新鉴定申请。
事实与理由:王霞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本案原告诉称,被申请人因交通事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申请人对该鉴定结论有异议,理由如下:
一、本案中,被申请人单方委托有关部门做出了伤残鉴定,该行为使申请人无法了解其与鉴定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事由。被申请人在未经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选择鉴定机构,使申请人丧失了与被申请人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权利。违反了新《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二、鉴定报告对被申请人所做的伤残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故依法应重新鉴定或者不予采信。申请人认为该鉴定结论在没有指出其鉴定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情况下,鉴定机构将被申请人定为九级伤残,其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三、原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对该份结论依法不应采信。依据《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三十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二)??(三)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五)??(六)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而本案中的原鉴定结论全文中即没有就鉴定过程中所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进行说明,也没有就鉴定人鉴定资格予以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及第二十五条与二十九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同意委托其他有权鉴定机构对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四:原鉴定人拒不出庭进行质证,故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其违反了新《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另,申请人就本案伤者的受伤情况已经咨询相关医学专业人士,其伤情不能构成九级伤残。
综上,恳请贵院准予对王霞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此致
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缁支公司
20xx年 1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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