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成为我们持续反思和成长的一种工具,帮助我们自我提升,读完一本书后,我们应该总结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思考和感悟,写下一篇精彩的读后感,下面是92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小说读后感通用5篇,感谢您的参阅。
小说读后感篇1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的神魔小说,是作者在海属地区采拾地方风物、乡土俚语及古迹史乘,“消磨三十多年层层心血”而写成的。《镜花缘》共计一百回,故事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为开端。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
?镜花缘》一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一词,蕴涵着对于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的手法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心中的理想社会。但是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都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及其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来揭示的当时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
千奇百怪的国家,千奇百怪的风土人情,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如一场梦一般。故事中的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时而语调激昂,似作者对未来的美好想象,时而语调低沉,似作者对人情世故的反思。作者独具匠心的通过对虚幻世界的描写,无情的讽刺的现实社会的黑暗虚伪,寄寓了作者的社会理想。
走出书本,看看人生有时就是镜中花水中月,外表看来很美,但是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和拥有。
读《镜花缘》有感
?镜花缘》是清代的李汝珍写的一部神怪小说。
书中有很多奇妙的植物,像小人骑着小马的“肉芝”。吃了能跳很高的“蹑空草”,还有吃了能成为神仙的“朱草”。让我时时刻刻身处在奇妙的世界之中。
作者李汝珍描写了许多国家的人物和风俗,其中有赞扬,也有批评。
君子国里的人好让不争,唯善为宝,这是让我们在社会中也要做到这样。
大人国里人抢着做好事,从来不做坏事。而黑齿国的人虽然漆黑一团,但是精通学问,这是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
对比明显,白民国的人虽然相貌极其俊美,衣着也很精致,但是他们连最简单的字音也读不准确。这一章是明显欲抑先扬,讽刺了只在乎追求外在美却没有真才实学的人。
这部书中最喜欢的人物要数唐小山啦!她由百花仙子转世托生在唐家。唐小山满腹诗书,幼小时就有才女之称。当得知父亲唐敖在小蓬莱没回来时,她无论怎么也要寻找父亲。唐小山从小就懂得孝顺父母,关心父母,这样的好人怎么能不成为神仙呢!
?镜花缘》另一特点令我心服口服——幽默。字里行间处处都埋下伏笔,一些有意思的小故事比比皆是。暑假里,每当我阅读这本书时,总是不自觉地嘴角上扬。
对了,书中后五十回,大多描写的是女性。可以看出作者李汝珍给了女性一定的社会地位,如创办女科举考试。故事的背景时代是由女皇帝武则天掌权,通过林之洋被缠足的过程,突显了这种恶习的残忍。读到这里,让我觉得自己生在新时代,是多么幸福啊!
总而言之,在《镜花缘》中,有晴有雨,有情有心,滋味都含这里了。
小说读后感篇2
在欧·亨利的作品中,我们可以读到最真实的生活,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欧·亨利为美国的短篇小说开创出一个新时代。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尤其是纽约百姓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结局会使人“感到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欧·亨利擅长结尾,美国文学界称之为“欧·亨利式的结尾”。他善于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下伏笔,勾勒矛盾,最后在结尾处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逆转,使我们读者感到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既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其实又在情理之中,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用“含泪的微笑”形容欧亨利的风格是非常恰当的。
欧·亨利几乎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聚在结尾部分,让读者一开始就作者的描述中,似乎平淡无奇,但是不知不觉地进入情节,就像进入迷宫一般,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给我们读者最后一个惊喜。欧·亨利对此运用得更为经常,更为得心应手。在最后关头揭开了故事中所有设置的悬念,被称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
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引人瞩目的内容,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熟悉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有过切身感受。因此,他同情穷人。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食不果腹,身无居所,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得到很好揭露,其中隐含了作者的愤愤不平。欧亨利因为他本身是一个穷苦的人,因此他的文章主人公大多是一些贫穷的劳动人民,充满了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其中多为描写一些小人物,描写美国西部牧场,描写那些死要面子,成天做白日梦的小职员,以及一些城市的骗子,和对拜金主义者的嘲讽。
尽管欧亨利对于社会现状总有不满,可他也没有放弃希望,因此,悲惨的故事和人物总会有一个相对比较好的结局,也让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微笑里的辛酸,讽刺里的悲哀和无可奈何。像《带家具出租的房间》这样的悲剧在欧·亨利的笔下是很少发生的。然而,意外的结局不能不经常依赖于某种偶然性,而太多的偶然性又不能不与现实产生距,所以“意外结局”一面使欧·亨利的小说显示得趣味盎然,同时也使它们缺乏深度。
?最后一篇长春藤野》,主人公是琼西、苏、贝尔曼。文中作者着力挖掘和赞美小人物的伟大人格和高尚品德,展示他们向往人性世界的美好愿望。最后一片叶子”的故事,让我们着实为琼西的命运紧张了一番,为苏的友谊感叹了一回,为贝尔曼的博爱震撼了一次。
我认为至今为止有三位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他们分别是来自法国的莫泊桑的巴尔扎克,还有来自美国的欧亨利。
其中我最喜欢得便是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从初一到现在为止,我一共读了四遍。记得读第一遍时,感觉真的是味同嚼蜡,苦涩难懂,只读一点就止步了,后来又仔细的读了几遍,读的遍数越多,就感觉这本书变的有趣了。
我也从文中体味到了作者对世界的感情与对周围世人的不解,我读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对他人对社会有一份责任,这份责任不是他人强加给你的,而是自己应该承担的。
我想在真实生活里他也是同他的作品集里的大多数正面人物一样,具有相同的品德,且我认为他的人生目标并不象世人所说的那样肤浅,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再他的作品里,我看出他还是对世界和生活充满希望的。但是他却好象并不希望将这种感情表现出来,至于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小说虽然短小,但是如若细读起来却意味深长,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可以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可以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对于他的作品内容我只能说说我读了之后的感受,那就是“粗(初)读苦涩,细读甘甜。”现在的我因为水平的关系,还不敢于其作品枉下自己的评论,这样是对大师的不敬。
最后,我希望大家都去读一读这部小说,如果你细细研读的话,你就会同我一样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小说读后感篇3
我们知道法国最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要数莫泊桑,俄国当推契柯夫,而美国独树一帜的则是欧·亨利。
第一次知道欧?亨利,是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总结文章结尾方式,有什么顺其自然法,点题法云云,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其中就有一个“欧·亨利式结尾”,这个我当时最感兴趣,所以记得最清楚。
后来,老师给我了份报纸,在那份报纸上,我第一次完整地阅读了一篇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篇小说《二十年后》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使我对欧·亨利的作品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次寒假,我有了充裕的时间,真正的.接触了欧·亨利的作品。
翻开小说集的第一篇,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欧·亨利独特的作品风格,吸引着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
我不得不赞叹欧·亨利的写作技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作品有如此之大的魅力的原因,他的文章结构严谨,而且读到小说的最后时让人大吃一惊,豁然开朗,完全出乎你的意料,每一篇小说都是如此。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一篇是《圣罗萨里奥的两位朋友》,这里内容我就不再复述,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去看。当我在读这篇小说时,产生了很多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是为什么?”,有时会感到不知所云,但到了小说的结尾作者以一封书信的方式揭晓谜底时,所有的疑问都被解开了,而且故事情节显得很通顺,很合理。
欧·亨利的作品还很大的程度上受到了自身经历的影响,把自身经历融合进小说,是小说本身更富有感染力,例如他很有名的一篇《警察与赞美诗》中讲了一个人想尽办法想去做牢都没有成功,但当他后来翻然悔悟,洗心革面,打算从新做人时,警察却将它带走了。实际上欧·亨利自己就坐过牢,他就是在监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在其他很多小说中,也能看出欧?亨利的影子,好几篇小说都提了“第一国民银行”,而欧?亨利早年恰好在第一国民银行当过出纳员。
我认为,欧·亨利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还折射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生活状况。虽然欧?但他的作品永远有着不朽的价值。
小说读后感篇4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
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
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批斗,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
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小说读后感篇5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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